学生工作部(处)
津工大学生〔2023〕34号
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
大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帮助我市高校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对我市普通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今年共资助我校学生27人,每人3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
(二)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分配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推荐名单(同等条件下对来自灾区的农村学生优先考虑)并按时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在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我校拟上报受助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请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上报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它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周一)中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王茜茜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艺缘A304):
(一).《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学生名册》(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王茜茜 电话:83955139
附件:1.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学院分配表
2. 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3.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学生名册
学生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