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
津工大学生〔202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
贫困大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帮助我市高校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对我市普通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今年共资助我校学生29人,每人3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工作及审核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
(二)根据下达的名额,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对来自灾区的农村学生优先考虑);
(三)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它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不再予以资助;
(四)请各学院于11月18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学生名册》(附件3)纸质材料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天津农商银行批量开户申请表(附件4)纸质材料1份及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报送至刘鑫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艺缘A304)。
联系人:刘鑫,电话:022-83955139。
附件:
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名额学院分配表
2. 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
表
3.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学生
名册
学生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