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本科生(2018级本科)
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减免学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范围为我校2018级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018级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减免的类型及标准详见《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具体见附件1)。
二、减免类型、标准及流程
(一)符合减免条件的2018级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1.革命烈士子女(可申请免交学费):
需出具父亲或母亲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部门开具的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2. 孤儿(父母均已去世,无经济来源,可申请免交学费):
需出具双亲死亡证明、当年当前抚养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部门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3. 领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学生(可申请减免1/2学费):
需提交低保证原件、低保金近半年的领取记录、街道或乡镇及以上出具的减免学费证明,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4. 外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减免1/2学费):
需提交本人残疾证原件、低保证原件、低保金最近半年领取记录、户口本等能证明残疾学生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之间的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5. 残疾学生(可申请减免1/4学费):
需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6.父亲或母亲一方残疾且享受外省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健全学生(可申请减免1/4学费):
需提交父(母)残疾证原件、父(母)低保证原件、低保金最近半年领取记录、户口本等能证明学生本人与残疾证和低保证持有人之间的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2018级本科)》(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
(二)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请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不可手写)于6月10日下午17点前交到学办c110何佳彤老师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采集申请学生信息,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结果报送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三、资金发放
学费减免不能兼得,采取就高原则。减免学费申请得到学校批准的学生,减免部分款项不发给学生本人,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冲抵学生所应缴纳学费;减免后的学费差额,则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四、除政策性减免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减免或终止其减免资格
㈠ 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㈡ 对家庭经济情况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责令其补交全部减免金额,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㈢ 拒不履行义务、不自觉参加公益活动者;
㈣ 因其它原因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不宜减免的。
五、受助学生义务
㈠ 每年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及时汇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㈡ 自觉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公益活动。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2015]143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