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永江发布时间:2021-06-05浏览次数:2659

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 7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工作

凡是继续申请2021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完成续贷申请相关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个人申请

1.网上填写续贷申请时间

学生完成续贷申请时间从20216月4630日。

2.续贷申请范围

2018级、2019级、2020级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和2019级、2020级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完善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用学生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更新或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4.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

“我的贷款”模块,点击“+,进入到页面后先填写贷款金额及续贷声明,完毕后点击提交,然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暑假期间持此表回生源地办理贷款。

注意事项:续贷声明需详细描述2020学年的思想、学习等各方面情况字符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0-200之间,字数不符合系统自动拒绝审核。续贷声明提交后,学生需于一周内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网上审核

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续贷申请进行审核,向学院反馈贷款声明字符数不符合要求、非法输入等原因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信息,以便学生及时修改再次提交。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申请工作

学生如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如河北、江苏、福建等省的农村信用社,黑龙江省的哈尔滨银行,云南曲靖县的农业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各金融机构对续贷申请材料的要求不尽相同,学生本人可依据当地经办金融机构的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月30日到学生处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办理(艺缘活动中心A306

三、工作要求

1.续贷申请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一年的贷款能否成功办理、下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否有着落。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尽快完成。

2.生源地助学贷款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为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支持,希望各位贷款学生强化责任意识和守信意识,合理利用贷款金额,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利用所学专业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