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 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706

各位同学: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在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018、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费减免的类型及标准详见《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具体见附件1)。

二、类型与标准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减免1/2学费:

(一)领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

(二)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

三、审批程序

(一)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领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学生:

所有学生:均需提交低保证原件照片低保金近半年的领取记录照片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研究生)(附件2)电子版材料

2、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

所有学生:需提交特困供养证原件照片及供养金最近半年领取记录照片以及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研究生)(附件2)电子版材料

(二)申请减免学费研究生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包6月15日下午五点前发送至何佳彤辅导员电子邮箱:799489046@qq.com,压缩包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研究生申请减免学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采集申请学生信息,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结果报送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三)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将审核后的最终减免学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报学校财务处。

四、我校在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是指全天候、按照正常周一至周五教学安排上课学习的研究生,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的不属于全脱产学习。

、受助研究生义务

1、每年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及时汇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2、自觉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公益活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2019]185号.doc

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