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2018年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班导师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广大班导师工作热情,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班导师领航育人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优秀班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㈠评选范围:从事班导师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班导师。
㈡表彰名额:优秀班导师不超过现有工作人员的5%。(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㈡高尚师德,能以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㈢关注学生学习情况,积极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课方案,并结合学生的个人志趣和专业发展要求,帮助学生明确成长发展方向,合理确定奋斗目标和职业发展规划;
㈣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分类教育管理工作,高度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做好各类困难学生的预警和帮扶工作;
㈤注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深入班级、深入宿舍,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心理健康、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㈥在师生中获得良好评价,所带班级、学生荣获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奖励,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㈠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评优推荐工作,组织被推荐人填写《天津工业大学优秀班导师申请表》(附件二),2018年6月15日前上报校党委学工部308室。
㈡学校成立优秀班导师评选小组,负责组织优秀班导师的评选、审核工作。
㈢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㈣评出的“优秀班导师”将在2018年班导师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㈡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其它说明
其它校级及以上涉及班导师工作的评优评奖,一般应从“优秀班导师”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请各学院在本次优秀班导师评选过程中加以关联性、统筹性考虑。
附件:
一、各学院推优人数一览表
二、天津工业大学“优秀班导师”申请表
天津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