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申报天津市创新型人才赴清华大学做2018年度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715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选派我市创新型人才赴清华大学做2018年度访问学者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27号)的要求,根据天津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天津市2018年将继续选派一批创新型人才赴清华大学做访问学者进行专业研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访问学者范围以“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为主,“131”创新型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及我市各类专家也可以参加。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二、工作方式及要求

访问学者以参加清华大学科研工作为主,工作期限通常为一学年,期间全脱产,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访问学者每学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汇报工作成果。访问工作结束后,应撰写个人全年总结(内容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成绩等),并将相关内容填入《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导师对访问学者的论文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写出评语。对按期完成工作计划,结业考核合格的,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并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三、收费标准

文理类每年15000元,艺术类每年18000元。清华大学住房紧张,访问学者需自行安排住宿。

、申报要求

(一)申报应认真对照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附件1)务必于5月25日星期五)前自行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点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生类别为访问学者,完成全部基本信息的填写,并上传本人蓝底小2寸电子版证件照。

二)申报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用A4打印有关材料于5月28日(星期一)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行政中心227),联 系 人:万冬, 电话:83955270,电子版发送至rsc@tiangong.edu.cn

材料包括:

1、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清华大学访问、进修人员健康检查表》(见附件3)一式1份;

3、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最近1至2年内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一式1份(勿过厚)。

(三)市人社局将出具访问学者推荐名与申请材料一并清华大学审核。经清华大学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签发“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申报人可在7月10日后登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通知书等资料(不再另行邮寄纸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并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访问学者资格。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8514

  

附件1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附件 2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3清华大学访问、进修人员健康检查表

人事处关于申报天津市创新型人才赴清华大学做2018年度访问学者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