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助推教师发展,根据我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提升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规定要求,学校将加大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力度。现将2018年我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和程序
(一)选派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申报及录取程序
1.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程目录等信息,申请人可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如果申请人申请没有列在信息库上的学校,需提交情况说明,说明内容包含学校所属学科水平、导师水平以及个人研究的相关性。请申请者与导师和接受学校管理部门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和接受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
2. 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15日17:00前,将《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审核合格的《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电子版1份(电子版推荐意见栏也要填写)、A4纸质版2份,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中心302),联系电话:83955565,电子版发送至霍娜网络办公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各学院根据选拔推荐条件,结合学院教学科研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入选该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费由学校、学院及个人共同承担,以学校承担为主。
三、培养方式与研修时间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和指导教师应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不少于6个月,访学期间应兼顾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访学结束后将毕业证扫描件交由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附件一: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8日
附件一:一般访问学者申请表(武汉中心制)2018(1).doc附件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