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10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津工发[2017]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市教育工会部署要求,以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发展导向,聚焦新时代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践行“服务、活跃、品味、求实”工作理念,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牢牢把握引导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目标,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改革和改进工会人员组成结构,紧密联系基层分会,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源头参与,调整教职工活动内容和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建设充满活力、坚强有力的工会组织,建设政治过硬、服务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的工会干部队伍,为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三、主要措施

㈠ 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⒈完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工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政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落实工会重大事项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及时汇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各级党组织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⒉落实分会主席参加联席(系)会议制度。落实学校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列席学校相关会议制度,各分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同级党政联席会相关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工会意见,相关工作机构要有工会代表参加。

㈡ 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职工头脑,引导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积极投身新时代教育教学理念大讨论,进一步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职工注重自身道德养成,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⒉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精心组织“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示范集体”“示范个人”等评选,积极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征文”和“青年教职工职业道德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⒊积极宣传教职工先进事迹。开辟宣传场地,利用工会网页等,广泛宣传教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营造氛围,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⒋助推“课程思政”。精心设计和深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师实验教学比赛以及获奖教师教学观摩等活动,促进广大教师更加注重教书育人,更加注重教学过程中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助推“课程思政”。在组织青年管理干部竞赛中,更加注重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内容要求,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断增强青年管理干部“立德树人”意识。

⒌深入开展“五比双创”劳动竞赛。落实市教育工会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工作部署,把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作为工会服务学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注重过程,注重细节,深入开展“五比双创”劳动竞赛。

⒍创新教职工活动载体。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做好推荐参加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教学研修项目工作。创新教职工活动载体,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㈢ 推进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⒈校工会人员组成。学校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兼任工会主席;在现有1名常务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的基础上,增设1名由一线教职工兼职的副主席(无行政级别);聘请1名兼职会计。

⒉完善各分会人员组成。严格按照党的关系确定工会隶属关系。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分会实际,本着有利于服务教职工、有利于开展工会工作的原则,完善配备各分会人员组成。

⒊推进工会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教职工的干部队伍,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

⒋组织培训。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市教育工会组织的培训、学访交流和赴工会工作先进省市、地区调研学习;加强各分会工作交流;积极开展工会(教代会)执委、分会干部、社团协会骨干培训,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将工会干部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将工会建设成培育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

㈣ 建立联系基层分会和教职工机制

密切联系基层分会和教职工。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每人每年确定3个基层分会联系点,工会干部每人每年确定1个基层分会联系点,围绕基层分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困难、教职工关心的现实利益和面临的困难等实际问题,深入调研,了解实情,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切实当好基层分会和教职工的服务员。

㈤ 改进工作运行机制

⒈健全议事制度。完善学校工会有关会议制度,完善分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等。

⒉完善工作决策机制。紧紧依靠教职工推进工会工作,建立以教职工需求为导向的工作任务、服务项目形成机制。出台重要文件、开展重大活动及实施服务教职工项目前,学校工会要事先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分会和教职工意见建议,增强工作决策、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⒊完善工会会员管理。完善工会会员档案,推进会籍接转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上级工会部署,稳步推进非在编职工纳入工会正常化管理。

⒋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按照上级工会部署,健全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状况、工会重点工作数据库,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底数详实、工作规范、运转顺畅的长效管理机制。

⒌加强“教工之家”建设。各级行政要提供条件,完善“教工之家”建设;“教工之家”要“亮牌子、亮身份、亮制度、亮项目、亮程序”,定期开展“教工之家”评选活动,保障建设成效,打造和谐之家、温暖之家、发展之家、欢乐之家、幸福之家。尽快实现“教工之家”100%建设率。

⒍做好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构建并畅通教职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的平台和沟通渠道,修订《天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例》,调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与时俱进,更好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有关工作。

⒎拓展工会服务领域。坚持面向普通、面向急难,更加关注一线教职工、困难教职工等群体,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普惠服务和精准帮扶,更好满足教职工多元性、差异性、阶段性需求。

⒏督促教代会代表提案落实。探索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效工作形式,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教职工代表提案,不断提高提案办理满意度。

⒐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工会系统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暂行)》(津工通[2017]67号)《关于对<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津工通[2017]94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规范使用工会经费。采用灵活便捷方式收缴会费。

⒑推进“互联网+工会”建设。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要求,积极推广使用市教育工会“教工e家”微信公众号、网站、手机APP等;充分利用微信、QQ等为教职工提供更加便捷、贴心、周到的服务。

四、组织实施

工会改革在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积极推进。本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市教育工会,并印发。2018年3月进行宣传部署,细化分解改革举措,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2018年6月底前,力争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天津工业大学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