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8-03-13浏览次数:1840

 

关于组织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校级/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位同学和教师: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7]261号)文件,学校现启动2018年度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开展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位同学本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2. 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 “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严肃处理,相关项目予以撤项,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参与学生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计划”项目。学院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三、组织安排

每个学院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本周四(3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卓越办。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申报,并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原则上立为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凡确立为校级的项目不得退项,并按照规定完成。

报送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

(2)《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类型填写,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

(3)  参加学院答辩用的PPT(每项目5分钟);

(4)承诺书(附件4  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全体成员、指导老师签字)。

 学院答辩后,专家评审出22项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校级专家组于3月29-30日进行答辩评审,并遴选出优秀项目报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我院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审,保证立项项目质量。欢迎我院师生积极申报,如有问题请与卓越办联系,详情见附件。

  

  

附件:

附件2 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3 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rar  

附件4 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