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提示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8-01-11浏览次数:832

计算机学院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提示

第一章 考试工作提示

  1. 监考教师务必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考教师请提前20分钟到场,请老师提前设定好闹钟,尽可能提前到校;(提示:上午第1节开考时间为8:10;下午第1节开考时间为13:50;)

  2. 监考教师在开考前注意做好座位安排工作,尽可能随机安排考试座位顺序,对在桌面和墙面抄写的情况进行管制,对有作弊嫌疑的同学及时调整座位;

  3. 学院监考教师应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纪律等要求,在监考过程中应积极防范;坚决制止学生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行为;(要求学生将手机关闭放入书包并存放在教室指定位置;或者让学生将手机关机后放入签好本人班级姓名的信封内再用书钉或胶水封闭;)

  4. 监考教师应注意工作规范,认真巡视,不要在考场内看手机或聊天

    第二章 阅卷工作提示

  5. 认真学习并执行《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54号)》;

  6. 认真学习并执行《天津工业大学试卷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60号)》;

  7. 认真学习并执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建立的规范和要求;

  8. 注意同一学期相同专业相同课号的一门课程,课程组应制定统一的平时成绩组成、所占比例和评分标准,确保平时成绩分布的合理性;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