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引领和先导作用,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以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试方式方法改革、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专业内涵建设项目等,其它研究内容项目也可酌情申报,但学校将从严审批。
二、基本要求
㈠ 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与以往已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受理。
㈡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无主持的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含项目申请人)。
㈢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㈣ 对于申报项目的参加者,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由其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㈤ 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如共享平台、论文、教材、实施方案、获奖、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三、立项类别、经费资助标准及立项数量分配
㈠ 立项类别:资助项目和无资助项目。
㈡ 经费资助标准:资助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3000—5000元/项;无资助项目,学校不提供资助,由项目申请人所属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㈢ 立项数量分配:本次计划立项120项左右,资助项目80项左右,无资助项目40项左右,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四、申报程序
㈠ 个人申请。项目申请者填写《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二),并将《申请书》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交所属部门。
㈡ 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23号)中相关规定、立项数量分配指标及有关立项要求等,组织专家组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评审。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后,部门负责人在《申请书》相应推荐栏目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前将部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6室,联系电话:83955269),与本部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gjyj@tiangong.edu.cn。
㈢ 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五、项目管理
申报项目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与成果形式负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应为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协调解决项目研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检查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负责对项目进行检查推动和验收。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对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备案。
附件:一、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三、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注意:请申报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交到各自系部,系部负责人于2017.12.1交给于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