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津工大[2017]20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见附件),积极组织教师做好本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工作。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科研项目至少3项,多者不限,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对每个科研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二、具体安排
(一)请有意愿的科研项目负责教师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科研项目征集表》,并将《征集表》(含电子版)交所属部门。
(二)请各教学单位对所征集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科研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7年11月3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中心222室),并发送《汇总表》和所收《征集表》的电子版。
(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全校所征集的科研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审核后,向全校师生公布。
(四)未尽事宜可向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咨询,联系电话:83955427。
附件: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招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津工大[2017]207号)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7年10月18日注:我院收取招募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请将材料交至C204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