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535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精神和《市教委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7]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奖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等奖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达到天津市先进水平、校内领先水平的成果。

二等奖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先进水平的成果。

三等奖奖励达到校内较高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

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近年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获国家级、市级或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优先获奖。

三、申报条件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2012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㈠ 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⒉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⒊每项成果原则上至多可填报9名主要完成人。

㈡ 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组织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申报,但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㈢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情况见《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五、申报材料

申报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㈠《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二)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6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二本或二套)。

㈡ 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㈢相关佐证材料1套(如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A4纸单独装订成册,封面为佐证材料明细;如还需提供光盘,光盘须用盒包装,并在光盘盒正面贴好所制成果的标示,包括该成果的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如还需在网站展示,网站应在《申报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㈣ 《申报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必须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六、申报时间

㈠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026日。

㈡成果申请人需将成果申报材料送交所在部门,1项成果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各部门根据申报成果要求审核成果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同时确定本部门申报成果的推荐顺序,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7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三),于20171026前将成果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中心216室,电话:83955269),与本部门申报材料(不包括相关佐证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gjyj@tiangong.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果评审

学校成立由有关领导与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数及获奖等级,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公布评审结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代表本部门最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工作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二、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三、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四、《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事宜的

说明

  

教务处

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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