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教师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指导水平,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每年开展新增硕士生导师培训会。现将2017年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17年新增硕士生导师(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参见津工大纪要[2017]4号文件)。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1.研究生院介绍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过程中最新政策、易出现的问题、指导教师职责、学术规范等。 2.邀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且指导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介绍研究生培养经验。 3.时间:9月28日上午10:00,行政中心3楼第七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负责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会。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