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和院级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4220

关于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和

院级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一、校级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其中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分别按照2013年、2014年、2015年《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评定条件

(1)本学年内原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必修课、限选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

(2)13级14级15级学生学分绩按照《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关于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评优及保送研究生中学绩分的补充说明(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5)专业成绩排名按照本专业一起排名,软件15级全体大排名。

(二)评奖比例和奖励办法

(1)校长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6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选;

(2)校长奖学金二等奖: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7%评选。

(3)校长奖学金三等奖:每人每学年5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评选。

(4)奖励办法: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二、计算机学院院单项奖学金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1314、15级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每项每人400元。

    (二)奖学金类别:

1. 学业突出类:

(1)主要科目(教学办认定)单科成绩在参评年度内专业第一

(2)大学英语六级(包括2015年12月和2016年6月两次)1314级、15级本科六级通过者(不得刷分)。

(3)在参评年度内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竞赛项目参考“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竞赛目录”,要求有证书,不累计)。

(4)学习刻苦努力,在学习方面被认为有突出进步者。

2.道德高尚类:

(1)道德品质高尚,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分为助人为乐奖、见义勇为奖、拾金不昧奖、抢险救灾奖、热心公益奖等。

(2)自强之星: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生活乐观,学习目的明确,品学兼优的学生。

3. 社会活动类:

(1)学生干部中表现突出且没有挂科(由指导老师酌情推荐);(2)在国家级、市级或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奖学生(要求有证书,择优推荐);

(3)荣获天津市市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个人(要求材料齐全,有实践接收单位评语,按照提交的材料质量,择优推荐)

 (三)说明

校长奖学金不能兼得学业突出类单项奖学金,可兼得其他单项奖学金。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㈠  评审要求

⒈各班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结果在上报前公示三天。

⒉各班级应组织好获奖学生的填表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报送

各班应于2016年10月24日(周一)上午11:00之前报送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至各辅导员处。

 

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学办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