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
(津工大学生2016[61]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105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种类、奖励金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种类:特等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从各单项奖获得者中推荐产生,奖项不可兼得。
(三)奖励金额:特等奖每生8000元;单项奖每生2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特等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者。
(二)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名列年级前列者。
(四)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是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表彰者 (此奖项以研究生为主)。
(五)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者。
三、评选要求
(一)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在评定过程中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在学生自愿申报、民主评选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并公示3天。
(二)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可与所有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含社会奖学金)兼得。
(三)材料填写
1.被推荐参评的学生均应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二)。
2.推荐参评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的学生须另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4分钟ppt多媒体演示文稿、与PPT匹配的不超过1200字演讲稿。学校将组织特等奖竞评会(暂定10月25日下午2:00艺缘活动中心A302),通过学生演讲、评审委员会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1名特等奖候选人上报天津市教委。
3.相关部门还须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学生名册》(附件三)。
(四)请于10月18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推荐参评特等奖学生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4分钟PPT电子版、演讲稿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学办齐老师处。
附件:
一、天津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天津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王克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生层次 |
01 | 纺织学院 | 2 | 本科生 |
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本科生 |
03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2 | 本科生 |
04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本科生 |
05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本科生 |
06 |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 3 | 本科生 |
07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1 | 本科生 |
08 | 理学院 | 1 | 本科生 |
09 | 艺术与服装学院 | 3 | 本科生 |
10 | 管理学院 | 3 | 本科生 |
11 | 经济学院 | 1 | 本科生 |
12 | 人文与法学院 | 2 | 本科生 |
13 | 外国语学院 | 1 | 本科生 |
合计 | 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