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16-09-06浏览次数:94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津工大[2015]35号)文件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课程教学检查有关工作。
  一、检查形式和时间
  检查以各培养单位自查,研究生院组织抽查方式进行。各培养单位可采取随堂听课、师生座谈、专题研讨,教师互相听课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课程教学的检查和自评,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检查时间为5月18日—5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本学期课程安排是否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教学内容、进度、教材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书一致;教学模式、教学效果等是否有利于研究生系统深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是否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情况。
  2.教学秩序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照课表上课,教师调、停课手续是否完备;检查研究生学风、学习态度和出勤等情况。
  3.教学效果情况。通过组织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专题研讨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课程内容的需求和接受情况,以及教师对学生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以充分利用已结项的“研究生优秀课程”,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分享研究成果,达到引领、示范作用。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具体负责人应在自查期间认真核对本培养单位所开设课程与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所安排课程是否一致。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
  4.各培养单位应将学校抽查结果(由研究生院反馈)、学院自查情况、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及时反馈教师和学生。
  5.各培养单位请于6月1日前汇总自查情况并填写《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1)与《学院(图书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2、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表
 3、研究生院组织的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时间安排与人员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