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张振发布时间:2020-04-28浏览次数:69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配合学校招生硕士生复试工作检查组对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10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考官和1名秘书构成。考官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复试过程中考生联络及计时等。

二、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经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研究决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1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软件工程(083500)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74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电子信息(085400)计算机技术方向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6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电子信息(085400)软件工程方向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8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5、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接受调剂考生。

(二)复试名单公开

学院将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上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3天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9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9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预计系统56日左右正式发布,具体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

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在复试前一天提前进行系统测试。

2、复试比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复试时间: 5179:00开始

4、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内容所占成绩比例分别为20%40%4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环节的专业课笔试,以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代替,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组织命题。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

(五)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考官和复试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复试系统的各项操作,学院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支持和故障及时排除。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复试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复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注册和调试。

2、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特别提示:

1)考生复试时尽可能使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尽量不使用手机;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最好采用有线连接方式。

2)考生复试时尽可能使用有线耳机和麦克,尽量不使用音箱设备。

3)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对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进行测试

4)考生在复试前一小时检查计算机硬件、复试系统及备用系统等软件,如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六)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开始时间:202056-资格审查前。(网上支付平台开放缴费时间为:202056日—531日;61日—615日)。缴纳复试费:90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七)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三、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全日制、非全日制之间不能互调计划。

2、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分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8、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四、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2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6300

网站地址:http://cs.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C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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